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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公司法的五大误解有哪些
对新公司法的五大误解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否意味着股东仅在实缴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 根据新法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注册认缴等级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二、取消公司设立登记时的验资程序是否意味着股东出资无需验资 在进行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并非意味着直接取消了实际缴纳出资时的验资环节。在各个地方关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具体操作过程中...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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