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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公司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5 10:37:56 | 浏览量:0
深圳市监察公告〔2021〕5号,一批长期不经我局经营的关闭公司案件,现已立案调查。 因当事人不在户口所在地,无法直接或者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你公司因未依法报送企业2021年度年度报告,未办理纳税申报,处于长期停业状态。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所称“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未开业六个月以上,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 你有权发表声明和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要求听证。 任何关于陈述、辩护或听证的请求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本局。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单,请查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和深圳信用网(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所辖深圳公司宝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福田分局:;罗湖局:;盐田局:;南山局:;宝安局:;龙岗局:;光明局:;坪山局:;龙华局:;大鹏局:。 特此公告附件:长期停牌未运营公司的听证公告公告清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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