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企业合理避税」部分航运企业7月1日起可享增值税免税
从2014年7月1日起,符合相关政策的外轮中小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事业单位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中小企业具体提供增值税零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4]50号文规定,凡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管理配额证》或《国际货物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并通过水路运输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全境内单位和个人,均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相关中小企业可持上述证明,办理进口退(免)税配额确定手续。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货物运输与邮政业融合的规定》
体制改革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最新文章
工商注册佛山公司不注销的影响
2026-03-17
北京公司注册垫资有风险吗?
2026-03-17
告诉你广州创业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6-03-17
深圳办理edi许可证对网站有哪些要求
2026-03-17
怎么提高建筑资质的升级百分率?
2026-03-17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