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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5-10-25 14:19:15 | 浏览量:8

知识产权的特点

(1)专有性(又称独占性、垄断性、排他性),例如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只给于一个专利权,由专利权人所垄断;

(2)、地域性即国家所赋予的权利只在本国国内有效,如要取得某国的保护,必须要得到该国的授权(但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之间都享有著作权);

(3)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保护期一旦失去,即进入公有领域。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有形产一样,可作为资本投资、入股、抵押、转让、赠送等,但有其三大特性。

知识产权的种类:

(一)商标权,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二)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三)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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