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因合并解散公司注销后分公司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公司申请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合并协议复印件。
(4)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
(6)因合并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最新文章
工商注册佛山公司不注销的影响
2026-03-17
北京公司注册垫资有风险吗?
2026-03-17
告诉你广州创业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6-03-17
深圳办理edi许可证对网站有哪些要求
2026-03-17
怎么提高建筑资质的升级百分率?
2026-03-17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