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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25-10-25 00:00:10 | 浏览量:4

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设施、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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