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一、考证类别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复审、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3年复审一次,过期就作废。
三、报考流程
线上|线下提交报名资料-线上|线下缴费-开通网上学习课程-参加培训-参加考试-考试合格-颁发证书
四、考试方式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设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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