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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都要提供哪些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加盖公章的总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总公司章程
4.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分行负责人签字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证明
7.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8.财务人员的就业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5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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