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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5-10-24 17:18:32 | 浏览量:32

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者:台湾人***明(律师楼开)、台胞证;

备注:在普通区注册外资公司,若投资者为自然人并能到注册区域所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面签2次文件可不用出具身份公证文件

(2)确定深圳公司名称;

(3)确定深圳公司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普通区外资公司建议50W以上,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准)

(6)法人代表***明及联系地址、电话(若法人代表是中国人需提供***原件,若海外人士需提供有本人签字的护照复印件、签证页及中文翻译件(核准原件);

(7)董事、监事、经理、***明及联系地址、电话(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若是中国人需提供***原件,若海外人士需提供有本人签字的护照复印件、签证页及中文翻译件(核准原件);

您好,注册中外合资公司如下:

靠前、申请的项目并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项

A、认真填写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以及双方合营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B、合营企业章程、合同、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懂事人选名单;

C、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注意:通常情况下相关的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提交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敬请关注。

第二、设立申请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A、中外双方的合资意向书、外方投资者委托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

B、中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股东会决议,中方的申请立项报告;

C、合资双方签字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D、提交境外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注意:相关审批机关自收到上述文件,决定立项发给立项批文,因此申请人凭立项批文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提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复印件、办理名称预核。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

A、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章程及相关的附属协议;

B、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即产权证;

C、事会成员、经营管理机构人员委派书及领导成员的***复印件;

D、相关部门签署的该项目建设的审核意见;

注意:自接件审核后,决定批准合同、章程,并发给批准证书,敬请关注。

第四、工商部门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A、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B、外资公司的章程、合同、住所证明;

C、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D、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复印件和拟任法定代表人1寸免冠照片2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

E、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如该项目要提交环保等部门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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