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计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5-10-24 13:56:02 | 浏览量:33

计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及兼营房地产业务的工业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1)企业在项目交付使用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该项目全部交付使用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缴的土地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该项目全部交付使用后进行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若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若涉及增值税和累计摊销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增值税附加税的税率是多少

补缴去年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本站注会税法栏目。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