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基本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反向。
相关规定
(1)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2)属于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额部分,投资方按比例进行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反向)
处置时:按照被投资单位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不能转损益)
注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
更多注册会计师精彩内容,请关注东奥注册会计师频道。
最新文章
股权质押解除有哪些原因
2025-10-26
工商变更应该要有哪些流程
2025-10-26
分公司营业执照续期最长多久
2025-10-26
公司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
2025-10-26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
2025-10-26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