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包含自然人(自然人代人开10万以下普票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包含自然人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人),都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那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呢,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故自然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那是不是自然人就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呢?这就需要结合自然人的纳税期限来判断,如果自然人是按期纳税,就可以享受,如果是按次纳税,则不得享受。
如何理解按期还是按次?
在“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在线访谈中明确: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结论: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月不超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否则,除特殊规定外,只能执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即按次不超500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常见特殊规定如下:
特例1、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
在“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在线访谈中明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的相关规定,向保险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特例2、个人采用预收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包含自然人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人),都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那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呢,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故自然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那是不是自然人就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呢?这就需要结合自然人的纳税期限来判断,如果自然人是按期纳税,就可以享受,如果是按次纳税,则不得享受。
如何理解按期还是按次?
在“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在线访谈中明确: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结论: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月不超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否则,除特殊规定外,只能执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即按次不超500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常见特殊规定如下:
特例1、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
在“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在线访谈中明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的相关规定,向保险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特例2、个人采用预收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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