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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和河南省人民**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河南省医保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五)河南省医保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河南省医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河南省医保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河南省医保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河南省医保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河南省医保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河南省医保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2.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媒体。
4.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18
工作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渠道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申请。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注册后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陆账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机关意见时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信息应尽可能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希望获取**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原文链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和河南省人民**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河南省医保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五)河南省医保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河南省医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河南省医保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河南省医保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河南省医保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河南省医保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河南省医保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2.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媒体。
4.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18
工作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渠道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申请。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注册后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陆账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机关意见时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信息应尽可能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希望获取**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原文链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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