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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发布时间:2025-10-24 08:58:46 | 浏览量:4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铁清委办发〔2018〕41号)要求,设立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优化整合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所属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整合组建。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保卫、公共设施维护、政务接待等工作职能。

(二)承担入驻中心各窗口单位业务工作考评等工作。

(三)承担对乡(镇)街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 综合工作部

负责本中心日常文电、会务、机要、绩效考评、档案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中心财务工作;负责本中心党建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2. 机关事务服务部

负责区直办公楼日常维护、保安、保洁、公务用车调用以及区本级的政务接待工作。

3.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服务部

负责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事务提供服务。

4. 综合保障服务部

负责为中心综合保障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5. 审改事务服务部

负责为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务工作提供服务。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2个分支机构:

1. 铁岭市清河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为区党委、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 铁岭市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为进入中心各部门及百姓办事提供服务。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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