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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

发布时间:2025-10-24 07:40:31 | 浏览量:6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信息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班子成员简历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佳宝

工作职责:主持营商环境建设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孙佳宝,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市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7..12 灯塔市三中教师

1993..06 灯塔市二中教师

1997..04 灯塔市政府办调研员

2002..12 佟二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工委副书记

2010..02 柳河子镇镇长

2017..01 柳河子镇党委书记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长发

工作职责: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审批六(民政、人社、民宗、文体)、综合审批七(教育、卫生)、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监督。

个人简历:

赵长发,男,锡伯族,1963年12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市营商局副局长

1986..08 灯塔市二高中教师

1988..08 灯塔市一高中教师

1992..01 灯塔市二中教师

1997..07 灯塔市报社副总编

2003..12 灯塔市外室办副主任

2004..04 灯塔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副主任

2010..09 西马峰镇人大主席

2017..01 灯塔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占云

工作职责:分管综合审批一(工商)、综合审批二(食品、粮食、农业、林业)、综合审批三(项目、水利、城建、交通运输)。

个人简历:

王占云,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市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4..06 柳条工商所科员

1985..12 柳条工商所副所长

1989..08 灯塔市工商所副所长

1991..08 五星工商所所长

1993..12 铧子城区工商所所长

2000..12 灯塔市工商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2001..06 灯塔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2006..09 灯塔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

2015..02 灯塔市市场监督局纪委副书记

2017..01 灯塔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敏

工作职责:分管综合审批四(安全)、综合审批五(环保)、政策法规、现场勘验、审批服务代办。

个人简历:

李敏,女,满族,1967年3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市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9..07 灯塔市二高中教师

1997..12 灯塔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2005..05 灯塔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党总支副书记

2008..10 灯塔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2010..02 灯塔市司法局副局长

2018..01 灯塔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地理位置:灯塔市兆麟东路48号

二、简介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成立于2019年1月,行政编制3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11个科室,担负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和重大项目审批、个人办理证照等150余项业务。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

《灯塔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省、辽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执行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市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

(四)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牵头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和政务服务项集中办理。

(六)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及政务服务管理和应用,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

(七)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负责投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涉农事务、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再造,编制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负责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

(十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企业和人民群众涉及审批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

(十四)在审批权限内依法严格审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十五)建立行政审批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联席会议单位的联系、沟通、会商、联审、联办,协调解决重大复杂的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与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1.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日常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2.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审管互动交流平台实现审批与行业监管网络互联互通及信息互动交流。按照《灯塔市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规定》要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并进行网上签收和信息交流,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3.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对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工作履行监管责任。

办公地址:灯塔市兆麟路48号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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