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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我区实施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对全区社保经办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应付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建立和完善各项用工管理规则制度;实施劳资双方劳动合同管理;负责全面贯彻劳动标准。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包括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在内的各项职工工作及福利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各类劳动有关的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我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才政策;指导做好人才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
(十)落实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承担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优化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办公地址:
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办公室、就业创业促进股、养老和失业保险股)
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综合法规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工伤保险股、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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