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佛山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纳税有何差异?

佛山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纳税有何差异?

发布时间:2026-03-17 18:22:44 | 浏览量:0
很多人不太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特别是在纳税方面,下面佛山集团就给大家讲讲。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更多业务咨询请咨询佛山集团联系电话:或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