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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境传说》游戏被侵权,获赔182万元

发布时间:2026-03-17 14:31:37 | 浏览量:0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塔人网络运营的网络游戏《仙境传说》被侵权,获赔182万元。

  《仙境传说》是一款由韩国GRAVITY开发的网络游戏。2017年2月10日,授权方GravityCo,Ltd出具《仙境传说》授权书,该授权书载明,《仙境传说》(英文名《RAGNAROKONLINE1》)是一款由授权方拥有的网络游戏,授权方拥有包括该网络游戏完整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上述游戏软件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塔人网络在2016年10月1日签订授权协议,通过该授权协议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塔人网络独家运营。

  2016年10月1日,塔人网络和GravityCo,Ltd签署了游戏《仙境传说》的授权书,Grav该游戏的ityCo,Ltd将网络游戏完整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给塔人网络。

  塔人网络发现方某通过购买服务端程序及有关文档并将之复制安装于其租赁的服务器的手段架设《仙境传说》的私服,招揽玩家,向玩家销售游戏装备和道具,非法经营数额达万元。塔人网络遂将方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定,方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但方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182万元后取得对方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判处方某***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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