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热点 ▍税收知识小课堂:非税收入
1.企业2018年发放给员工的2017年的年终奖,申报残保金时是否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答:2018年发放的年终奖应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企业2019年发放给员工的2018年的年终奖,申报残保金时是否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答: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应计入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的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中。
3.在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雇佣在其他单位退休人员、***人员、雇佣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试用期人员、在校实习生、非全日制工作的保洁人员,是否属于“在职职工”?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一篇:个人注册商标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最新文章
工商注册佛山公司不注销的影响
2026-03-17
北京公司注册垫资有风险吗?
2026-03-17
告诉你广州创业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6-03-17
深圳办理edi许可证对网站有哪些要求
2026-03-17
怎么提高建筑资质的升级百分率?
2026-03-17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