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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热点:2019年4月征期热点问题集锦——货劳税

发布时间:2026-03-17 08:18:10 | 浏览量:0

  1、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口径有何调整?

  答: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仅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免征增值税,是否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答:不需要。

  3、2019年4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补开16%税率*****,如何申报?

  答:按照票面销售额、税额填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一13%税率对应栏次。

  4、某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该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答:可以,购入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的,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需一次性全部抵扣。

  5、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请问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答: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

  6、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纸质增值税普通*****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纸质增值税普通*****。

  7、2019年3月发生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业务,4月才取得相关凭证,可以抵扣吗?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须为2019年4月1日后发生业务关系,且取得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的增值税*****、客票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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