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境外作品出版、复制著作权登记流程那些事
日常生活很多人都喜欢看国外书籍或美剧,而国外许多书籍包含意义深刻,想要让国内更多的人看到,需要将境外作品出版、复制,记得还需要著作权登记,接下来聊聊境外作品出版、复制著作权登记流程那些事。
境外作品著作权登记常识
审批机构:市新闻出版局
申办方法:窗口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15工作日
进度查询:电话查询或官网查询
法规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境外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
1、引进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
2、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表(在线打印)
3、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
4、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授权合同
5、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授权合同的中文译本
6、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材料
7、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材料的中文译本
8、审读报告(包含电子出版物内容介绍、审读意见等)
9、出版资质证书
10、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1、代理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材料清单
13、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申请材料
1、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
2、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
3、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
4、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的中文译本
5、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中文说明书
6、申请单位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质证书
7、合同签约方的合法身份文件及译本
9、材料清单一份,可备份
境外作品出版、复制著作权登记流程
1、申请受理:著作权授权合同规范,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与决定:著作权授权关系明确、规范,授权合法有效,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3、颁证与送达: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表提交。
法规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33条: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但是,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的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委托人应当持有著作权人授权书,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最新文章
工商注册佛山公司不注销的影响
2026-03-17
北京公司注册垫资有风险吗?
2026-03-17
告诉你广州创业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6-03-17
深圳办理edi许可证对网站有哪些要求
2026-03-17
怎么提高建筑资质的升级百分率?
2026-03-17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