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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公司注册」公司注册不善清算时财产分割清算

发布时间:2026-03-16 19:40:11 | 浏览量:1

大股东恶意处分财产或欺诈性清算的债权人赔偿法律责任

公司决定解散后,应当先进行非法清算,清算完毕后注销公司登记。公司执照被非法吊销的,还应当补充清算程序,对公司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公司不履行清算手续的,立即注销登记,或者不开业不清算不注销登记,等待登记管理机关吊销执照,损害公司债权人个人利益的。

注册公司清算时,主要股东未缴的出资,包括逾期未缴和逾期未缴的出资,作为清算财产处理。在公司财产严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无权要求未缴纳出资的海淀区公司登记范围承担主要的法律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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