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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过期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3-16 08:10:42 | 浏览量:0

1.过期六个月内,续展是最佳选择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申请人应对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做好相关的记录,便于有效期满前去办理续展手续,延长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持续积累注册商标承载的美誉度。

2.宽展期已过,未被抢注有良机

如果商标申请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工作,在此期间该商标未被他人抢注,商标局会依照流程,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面临此种情况,商标申请人的解决方式有两种:

①、向商评委申请复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解释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的原因。

②、可在该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后,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申请人必须在该商标被无效宣告满一年之后才能提出申请,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3.宽展期已过,遭他人抢注的应对方法

对于商标过期被抢注的这种情况,要夺回商标就只有下面几种途径:

①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②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③还有一种方法可供选择——商标转让。(商标申请人可与该商标抢注方进行协商,获得商标授权,从而继续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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