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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资料

发布时间:2026-03-16 03:14:55 | 浏览量:0

当商标注册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商标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异议申请答辩需要哪些资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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