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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5-10-24 05:28:50 | 浏览量:5

2020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常见问答

1、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否都可以抵减?

答: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仅初次可以抵减,如果丢失或损毁重新购买则无法抵减。

2、企业股买的税控设备分开 /票机是否可以抵减?

答: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 / 票 / 机,因此可以抵减。

3、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未抵减税额的,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是否可以继续抵减?

答:可以继续抵减,申报时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的发生额里。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的专 票,是否需要认证?

答: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认证抵扣的,需要进项转出。

5、购买的卷票开 / 票 / 机、支付的远程认证服务、会员费等可否全额抵减税额?

答:根据文件规定,仅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税额。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上述设备的购买费用,取得专票的,可作为进项抵扣。技术维护费是指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服务费,不包括其它类型的服务费。除上述以外的设备费用和服务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作为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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