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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批复:2020年形成的无形资产可适用2021年制造业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15 19:54:53 | 浏览量:0
文章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回答:2020年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以适用2021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费用政策

近几个月来,如果要选择一个行业的热词,制造业R&D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其实这个词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是因为前段时间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R&D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从75%提高到100%。


据说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激发制造业的创新活力。企业可以选择享受半年的优惠扣除。上半年的R&D费用可以在当年10月份提前扣除,而不是在次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扣除,让企业尽快受益。


看到有这么大的税收福利政策,有企业有一个大胆的疑问:2020年形成的无形资产能否应用于2021年制造业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官方回复:对制造企业加计扣除100%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2021年前制造企业形成的无形资产,自2021年1月1日起,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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