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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和并发经营有什么区别?有税收待遇。

发布时间:2026-03-15 19:16:17 | 浏览量:0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经营范围涉及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容易混淆。让我们来学习一下混合销售和并发操作的区别。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与并发经营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混合销售和并发运营的概念:


在一个销售行为既涉及商品又涉及服务的前提下,两者相互从属于对方,这就是所谓的混合销售。


企业不仅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还销售应税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及上述两种以上的业务,业务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所以我们称之为并发销售。


然后,我们来看看混合销售和并发操作的主要区别:


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种混合经营项目,销售款项和服务价格都是从同一购买者处获得。


比如:一边卖电梯一边提供安装服务;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


并发经营主要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但这两类经营项目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也就是说,销售商品和服务不会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买家身上。


例如,超市既卖蔬菜,也卖熟食。


混合销售和并行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的税收原则:按“主营业务”划分,税率只有一个。


业务首页标识为年营业额或商品销售额超过50%。


并行经营的税收原则:单独核算和征税,有多个税率。


混合销售、兼营如何计税?


注:在提供安装服务的同时销售机械设备不是混合销售业务。商品销售和建筑服务应当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同时,安装服务可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简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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