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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注销公司新规定!资料不齐也可直接注销![深圳代理记账,深圳注册公司,专业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6-03-15 18:01:47 | 浏览量:0
恭喜纳税人!注销税务手续简化了!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如果信息不统一,也可以直接注销!继续减少会计工作量!7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知!7月1日起,企业注销流程再次简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精简机构、下放权力、强化监管、改进服务”改革推进优化办理注销税务手续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2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深化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年)》提出“精简机构、下放权力, 加强监管,提升服务”(国税函〔2021〕199号)并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办理注销税务手续的通知》(国税函〔2021〕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推进和优化办理注销税务手续作出更大努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进一步扩大即时办理范围;1.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要求,并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立即开具完税证明。 (二)按照《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已办理涉税事项但未收到*****,且无欠税(滞纳金)和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出具完税证明;信息不统一的,可采用“承诺制”办理,承诺后立即出具完税证明。 (三)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纳税人,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出具完税证明,并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债”。 二、进一步简化注销前的业务流程(1)异常状态纳税人需要解除异常状态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后才能办理注销税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及相关附加《批量零申报确认表》(见附件),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1。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及相关附加项目需要补开的申报均为零申报;2.异常状态下的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全部为零申报,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的情况。 (二)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前,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解除《委托扣款协议》。 税务机关完成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三是进一步减少文件材料的提交。已实行实名征税的纳税人,免于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件、《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件、《*****征收书》复印件;(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书原件(复印件);(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的原件(复印件);(四)工程竣工证明、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加大推进注销税务程序优化力度,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完善服务”改革、优化深圳公司官网注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落实,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5月9日批零申报确认表,还不明白?官方解读来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精简管理、下放权力、强化监管、改进服务”改革推进优化注销税务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21〕64号)(以下简称《通知》)。 解释如下:(一些关键问题如下)...三.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需要取得完税证明的,如何办理注销税务?根据149号通知第一条,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 实践中,一些没有办理过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索要完税凭证。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回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此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出具清缴凭证。 具体来说,纳税人持装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立即开具完税证明。 4.已办理涉税事项但未收到*****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一、对于无欠税(滞纳金)或滞纳金、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立即开具完税证明。 第二,如果没有欠税(滞纳金)、罚款或信息不完整(包括要求提交的信息不完整),可以采用“承诺制”。 例如,纳税人需要提交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和多缴税款的退还。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信息,但又急需完税证明,可以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会立即出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信息和相关事项。 纳税人不履行承诺的,根据149号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将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税收抵免D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按149号通知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 5.已办理涉税事项并收到*****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此类纳税人的免税仍受现行法规的约束。 其中,符合149号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税务注销服务。 6.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此类纳税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破产程序终结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税务机关应立即出具完税证明。 对仍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核销“死债”。 七、取消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经营状态,如何简化税务机关补办申报手续?为提高纳税效率,对于非正常状态期间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单》,纳税人确认后,将对相关税(费)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批量申报涉及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的月(季)预缴申报。 八、在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委托扣款协议》如何终止?税务注销前,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解除《委托扣款协议》。税务机关完成税务注销后,系统将自动终止“委托扣款协议”。 九、《通知》减少信息报送?对于已实行实名征税的纳税人,《通知》进一步简化了提交相关文件材料的要求,包括:1。税务登记证正(副)件、《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件、《*****征收书》。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书原件(打印件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工程竣工证书、验收证书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十、《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幸福财税】共赢需要共同努力,风雨中有帆。 为专利申请、商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卫生许可、增值税登记申报等相关企业服务提供深圳代理记账,为您解答各种财务税务问题。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服务热线是: 了解更多深圳公司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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