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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个人名下时,何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6-03-15 16:40:44 | 浏览量: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给个人,何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第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义务人的经常项目将纳税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给个人,所得所有人有权随时支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分配给个人。 深圳幸福财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如需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落户深圳前海公司、前海公司、注册商标、一般纳税人申请、公司转让或其他工商税务疑难杂症,请登录幸福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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