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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工商注册(工商局注册公司查询)

发布时间:2026-03-15 11:35:01 | 浏览量:0

近日,市场监管行业微信群传阅一份行政判决书,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2线203号《行政判决书》号。终审判决驳回青岛尚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超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对其“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判。但我认为这不是“铁案”,而是错案。

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没有执照怎么经营?这种形式至少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公司设立了“营业点”(也叫“营业场所”,下同)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可以认定分公司?该不该申请工商注册?长期以来,工商机关内部对此的认识并不统一。主要原因是相关的工商登记法律法规不明确,有很大的模糊性。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通过案例陈述来阐述相关观点,供大家参考。

本案事实并不复杂,可归纳如下:

2017年5月31日,市南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前往青岛市山东路6号嘉华仑大厦B座2408室,发现该房间为尚超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注册地址在本市黄岛区,多名工作人员(16桌)在此从事经营活动。据尚超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的技术和开发部门在这里工作。管理部和市场部还在他们注册的黄岛区工作。执法人员提取了房屋租赁合同、三份合作协议、财务报表、异常出勤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其中尚超公司的地址为“青岛市南区华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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