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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合同转让(商标产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26-03-15 10:28:32 | 浏览量:0

商标转让后许可合同是否依然有效?

用户获取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商标注册,一种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后,商标所有权归商标转让方所有。但是商标转让前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应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无效还是继续有效?

商标转让后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对注册商标转让后的使用许可没有特别约定的,在注册商标转让后,之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商标注册人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如欲转让其注册商标,应向受让方和被许可人说明情况,避免合同***。另外,企业在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的情况下,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应以合同中规定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实践中,注册商标转让后,新的商标所有人不承认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会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确认了注册商标转让前依法订立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在签订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时,没有约定在商标转让后如何处分已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那么商标转让后,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继续有效,仍然可以按照许可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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