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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专门接待疫区滞留我市的旅客,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发布时间:2026-03-15 10:23:30 | 浏览量:0
我是一家快捷酒店的负责人。春节期间,根据市***安排,我酒店专门接待受灾地区滞留我市的旅客。 请问我们酒店是否可以享受***为在深圳住宿并在网上注册公司的人提供住宿服务的增值税免税?你可以享受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所得,免征增值税。 具体服务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说明》(财税〔2021〕36号)执行。 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贵酒店为疫区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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