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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33类商标(商标分类转让)

发布时间:2026-03-15 09:33:48 | 浏览量:0

商标推荐|第33类商标转让古劲醇商标适合用在葡萄酒上面吗?

第33类商标转让古劲醇商标适不适合用在葡萄酒上面呢?今天知夫子小编就整理一些信息为大家解答一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第33类商标主要是做什么的。

第33类是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饮料(第五类);

——无酒精饮料(第三十二类)。

葡萄酒在第33类3301这个群组,葡萄酒。

而古劲醇这个商标的保护群组为:

【3301】——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也是就说,古劲醇这个商标,它不仅能够在葡萄酒上使用,它还能使用在甜果酒,不起泡葡萄酒,甘蔗汁酿朗姆酒,甘蔗制烈酒,干型苹果酒,含酒精蛋奶酒,含酒精的水果鸡尾酒饮料,含酒精水果饮料,含奶油利口酒,红葡萄酒,加烈葡萄酒,加香料的热葡萄酒,苦艾酒,朗姆潘趣酒,老酒(中国蒸馏烈酒),烈酒,烈酒浓缩汁,葡萄潘趣酒,起泡白葡萄酒,起泡红葡萄酒,日本波布蛇酒,日本梅子酒,日本松针酒,桑格利亚汽酒,调制好的葡萄酒鸡尾酒,威末酒,五加皮酒(中国混合烈酒),以朗姆酒为主的饮料,以葡萄酒为主的开胃酒,以葡萄酒为主的饮料,以蒸馏酒为主的开胃酒,樱桃白兰地等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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