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税延期申报特辑
发布时间:2026-03-15 09:30:44 | 浏览量:0
战疫情,税促发展易,深圳的抗疫行动还在进行,企业也急着复工。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示各级税务机关坚决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非接触式”征税力度,全力做好数据服务大局,加强疫情防控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纳税服务工作;深圳市***及时推出“深圳惠企十六条”,第十条明确表示:“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01深税在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的指示,深圳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1年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等文件。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保障企业复工需要,加大无纸化岗位人力支持,及时办理疫情期间激增的网上延迟申报申请。 截至3月5日,深圳市税务局共办理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14374件!02什么是延期申报?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因在法定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有困难而申请延期申报,但延期申报通过后,还必须按规定在法定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经批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按照上一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在东莞网上注册公司纳税期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可以延期。 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业务。特殊时期建议采用“非必要,不进办公室”的方式,优先选择线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