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商标注册第24类(第43类商标)
日前,经过数十年无印良品商标***,北京高院宣布日本败诉,但围绕此案的舆论战仍未结束。上海无印良品母公司的好产品计划也强调,本次判决的对象仅针对北京棉田拥有的24个商标,该方仍可使用已拥有的各类无印良品的商标权。(北京青年报,2019年12月12日)
当天,“无印良品丢失”的话题就上了热搜榜。许多网民为日本的MUJI而战,批评中国在没有印度的情况下“恶意抢注”。作者对这一说法有所保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商业价值永远是由消费者的口碑和产品的内涵决定的。现在还是决定中日“MUJI”能否在“质量为王”的时代里夺得第一的时候。
有限公司的良品计划从2001年开始就对涉及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但多次被驳回。2012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涉案商标注册不予撤销。2005年,法院判决在上海设立的日本无印良品公司使用的无印良品商标侵犯了北京棉织品的商标权,日本无印良品须赔偿62万元人民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文学艺术作品只有通过物质载体固定,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商标权也遵循“谁先注册,谁保护谁”的原则。本案涉及的法律事实其实很简单。北京棉天纺织有限公司的商标“无印良品”于2001年注册,并获准在第24类涉案商品中使用。2011年,该商标被北京无印良品独家授权在中国使用。但上海无印良品是2005年才在日本的好产品计划(Good Products Program)中成立的,在被控侵权商品及后续推广中使用了与绵天公司商标类似的标识,确实侵犯了公司商标的专有权。
这个案例只是反映了中国消费品市场同质化竞争的一个方面。回到商标本身,北京MUJI在商标、产品、店铺装修等方面与日本MUJI相似。难怪舆论长期指责其“恶意抢注”。事实上,无论棉田公司是否存在“恶意抢注”,产品同质化竞争已经成为各行业的普遍现象。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各种家居品牌往往“取长补短”,打“价格战”。于是,“劣币驱逐良币”,整个行业的竞争环境开始恶化。
需要注意的是,践行“内功”是企业永葆活力的永恒法则。CBNData发布的《2018中国互联网消费生态大数据报告》显示,90后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正在成为互联网消费市场的主力军,他们更倾向于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这可能会为苦苦挣扎的家居企业提供一个重要的思路,那就是磨练产品质量的内在实力,孵化品牌本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差异化”定制路线上取得突破。
这个判决可以看作是中日MUJI数年之争的一个逗号,但是两个品牌之间的竞争还在继续。我相信时间会告诉我们是“恶意抢注”还是“***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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