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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是否已注册)

发布时间:2026-03-15 06:42:04 | 浏览量:0

“中山企业抢注FACEBOOK商标”,企业得知真相后很委屈

位于东风镇的中山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近日遇到一个烦恼:国内外多家网站纷纷贴出其抢注Facebook商标被法院侵权的消息。相关报道后,网友评论为“***”、“高明”、“投机取巧”、“名牌”。对此,珠江饮料厂表示,域名抢注是其员工所为,与公司无关,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据珠江饮料厂副总经理蒋继勇介绍,5月10日上午,他在微信圈收到不少好友的留言,称“中国广东省中山市珠江饮料厂于2014年注册了‘Facebook’商标,该公司主要生产薯片或蔬菜罐头。”蒋继勇表示,该公司没有注册FACEBOOK商标,也没有对任何个人或单位提***讼。仔细阅读后,他发现有些报道提到该商标是他所在单位的员工刘制造的,公司以前并不知道。

姜吉勇告诉记者,一些不了解情况的网友在这些报道的后面发表评论,其中很多使用了“***”、“高明”、“投机取巧”、“名牌”等辱骂性语言,对公司声誉造成了很大损害,公司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姜吉勇说珠江饮料厂生产的产品都是罐装饮料,从来没有生产过薯片或者蔬菜罐头。公司一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还注册了“珠江”和“牛兵”两个商标供自己使用。

记者了解到,刘目前是珠江饮料厂的销售总监。本案涉及的判决显示,2011年1月,刘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FACEBOOK商标,注册类别为第29、30、32类,即饮料等商品;2013年获准注册;201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TRAB的裁定,让TRAB重新作出裁定。

判决书还显示,刘对本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之一是希望法院澄清此事与他所任职的企业无关。他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在没有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随意报道。

[新闻延伸]

有点复杂的FACEBOOK商标***

判决显示,美国菲什博克公司于2006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FACE-BOOK商标,其注册类别分别为35和38,即“提供与校园生活相关的网上目录业务信息、广告张贴分类安排、虚拟社区、社区网络、照片分享和时尚追踪”和“申请注册”2009年9月,商标局批准菲什博克商标注册。

刘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发布后,菲什博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2013年,商标局裁定批准刘申请的商标注册。

Fishbock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请求,被驳回。菲什博克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TRAB的裁定,让TRAB重新作出裁定。

刘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4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刘还注册了“黑”、“一加一”等商标。这种“系列商标注册行为有明显的复制他人高调商标的意图。它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了刘的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目前的形势,刘告诉记者,他将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最新裁定决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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