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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6-03-15 00:10:21 | 浏览量:0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特征有哪些?-

匿名用户

一级

2015年6月26日回答

《商标法》对法律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界定《商标法》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改变其注册商标,将改变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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