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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商标名字(冒用他人商标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14 23:29:32 | 浏览量:0

对冒用他人商标的处罚-

匿名用户

一级

2016年10月14日回答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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