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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方法」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如何抵扣进项税 ?

发布时间:2026-03-14 23:22:45 | 浏览量:0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公共服务、资产或房地产,增值税专用*****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对于2016年5月1日以后收购并按人民币进行会计核算的房地产,或者2016年5月1日以后收购的在建房地产,在收购当月两年内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第一年扣除比例为60%,第二年扣除比例为40%。

投资

租赁房地产和建筑工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避税方法,其进项税难以呼吸的,按上述规定分两年扣除。起源

增值税

对征收消费税的自行车、摩托车和游船,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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