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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税收筹划」问:软件产品如何征收流转税?

发布时间:2026-03-14 23:07:17 | 浏览量:0

答:根据司法部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定》的《关于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明确规定:

(1)计算机系统软件产品是指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硬盘、光盘等)。)用面向对象和相关文档记录。国家版权局注册的软件项目,在出售时随版权和产权一并转让的,征收增值税,不征收增值税

(2)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起销售的软件产品的营业额,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按照计算机网络或者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适用税额征收。

,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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