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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么样合理避税」营改增后,哪些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代征)?

发布时间:2026-03-14 22:11:04 | 浏览量:0

月底,商务部发布了税收条例

关于增值税改为增值税的新闻稿,交由地方税务行政机关代征税款和开具增值税凭证

”(国家研究所

税务

局新闻稿2016年第19号),其中规定纳税人出售其取得的房地产和另一人出租房地产的审批和纳税手续均为决议,仍在地方税务局,不变更,方便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哪些税应该由地税征收?

对纳税人出售其获得的房地产征收增值税

他人出租房地产增值税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税(部分)

房产税

城市耕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契税

耕地增值税

车辆和船舶使用税

茶叶税

注:青海省只有一个国家级研究所

税务

局,征收和管理所有项目的税收制度,但暂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一市耕地占用税,

契税

还有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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