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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公司」问: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具体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3-14 20:05:47 | 浏览量:0

[谜题]

国家研究所

关于纳税人销售与增值税问题有关的关联资金的局新闻稿(国家研究院

局方新闻稿2011年第8号):“纳税人销售含关联资金的运费,申请免除关联资金

应出具有效的伴生金富集证明”。「有效证明」有什么明确的基本概念?什么单位或***机构可以出具有效的证明?

[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制度难点的通知》(国税发〔2002〕142号),黄金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含以下栽培品种:***AU9999、Au 995、AU999、Au 995;标准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和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国际标准金)和金矿石(含伴生金),免征

;出口黄金(包括国际标准黄金)和金矿石免征出口计划增值税。

免税政策明确适用:仅限于黄金交易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持有黄金交易所发行的《黄金交易结算票据》)销售国际标准黄金,没有交付器皿的免征增值税;如遇交付器物,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具体成交价格,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税务筹划公司还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税和教育费附加。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国际标准黄金的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即城市维护建设工程税和教育费附加。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筹划公司关于纳税人销售关联资金涉及增值税问题的新闻稿》(国税发〔2011〕8号)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含关联资金的货运,申请对关联资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分别出具关联资金集中有效凭证,并对关联资金及其他组成部分的周转情况进行审核”, 这意味着纳税人必须是黄金交易的成员,并通过黄金股票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他们将有专业知识来确定***机构发行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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