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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避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生产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6-03-14 20:04:22 | 浏览量:0

[2015]76号

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地方税务局、藏族地区和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军区财政局:

经过研究工作,中小型企业的土地现在是由原油(包括天然气和石油和天然气)制成的

政策通知如下:

一、以下原油制造和建设项目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勘探、钻井、油井维护、气田高工程建设等项目临时用地如何避税;

2.中小企业工厂以外的铁路线和高速公路如何做避税路和油(气、水)管道用地;

3.天然气长输管道用地。

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的工矿区的消防、给排水、遮阳、防沙等公共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土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除第一、二项所列免税土地外,其他天然气制造及办公用房、学生公寓用地,按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大部分天津市人民***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确定工矿区。对于天然气制造、办公和工矿区的贫困土地,国际税收标准不得高于适用于邻近县、镇的国际税收标准。

六、原油原油制造中小企业应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负责人申报免税土地状况。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原油公司总部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9〕国税帝子088号)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联营公司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难点问题规定》(国税函〔90〕国税发003号)同时废止。

对于(89)国税帝子088号和(90)国税油发003号文件规定,但按本通知规定应征税的土地,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从2017年1月1日起,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司法和商务部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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