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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此前已经提交过《

发布时间:2026-03-14 14:52:29 |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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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5%加信用政策的纳税人,如果之前已经提交过《申请加信用政策声明》,是否需要再次提交《申请15%加信用政策声明》?

答:由于10%加计扣除政策和15%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已经申请10%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扣除政策的条件,在首次申请政策时需要提交《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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