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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专门

发布时间:2026-03-14 13:17:19 | 浏览量:0

我是一家快捷酒店的负责人,春节期间我们酒店按照市***的安排,专门接待疫区滞留我市的旅客。请问我们酒店按照***安排对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我是一家快捷酒店的负责人。春节期间,根据市***安排,我酒店专门接待来自疫区滞留我市的旅客。请问我们酒店对***为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吗?

你可以享受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所得,免征增值税。具体服务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说明》(财税〔2016〕36号)执行。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贵酒店为疫区滞留旅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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