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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抄税流程」营改增后即征即退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3-14 07:51:03 | 浏览量:1

营改后退款的明确规定如下: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并执行具体增值税负担超过3%立即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

金融

租赁业的体制改革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

金融

出租公共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售后服务以租回公共服务,以及

增值税

具体税负超过3%的部分执行

增值税

立即撤军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授予的省级餐饮部报税、抄税权,国家研究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金融租赁业务和金融售后服务回租业务的改制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实收资产达到亿元的,从符合国际标准的1月起按照上述明确规定执行;如果2016年5月1日后实际募集资产未达到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亿元,则仍可在2016年7月31日终了时按上述明确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以后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回业务不按上述明确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具体税负,是指纳税人在当期提供应税公共服务所缴纳的具体增值税,与纳税人在当期提供应税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总价之比,以及额外费用的纳税申报和复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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