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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技巧」对原产于美国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明确

发布时间:2026-03-14 07:41:29 | 浏览量:0

2019年8月15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对从中国出口的约3000亿美元的货物征收10%的关税,从2019年9月1日至12月15日分两批实施。中国的政策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停滞和死灰复燃,极大地损害了中国、加拿大等国的个人利益,也威胁到多边贸易体系和自由贸易区的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关税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加拿大生产的5078个税目和约750亿美元的工业品征收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1.自2019年9月1日12: 01起,对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的270个项目征收10%关税,对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的646个项目征收10%关税,对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的64个项目征收5%关税,对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的737个项目征收5%关税。

2.自2019年12月15日12: 01起,对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项征收10%关税,对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项征收10%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项征收5%关税,对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项征收5%关税。

三、附件中所列的加拿大生产的工业品目前需缴纳关税

在此基础上,将单独征收相应的关税。自由贸易区和减税免税的现行政策不变,这次征收的关税不减不免。

四、与出口税收征相关的避税技巧:

关税=海关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按照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附加关税

导出程序

营业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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