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怎样避税」问:预售商品房发生的费用可否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谜题]
如何避税?房地产企业预购住宅收入发生的已缴纳营业税、附加费、耕地税率等税费,在取得预购住房收入时,是否可以在当年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解决方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和其他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具体为:企业发生的跨期费用、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税生产成本、营业税及附加、农用地
允许当期按时扣款。
因此,营业税及附加和农业用地相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在本年度
,允许在当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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