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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税(股票分红先进先出原则)

发布时间:2026-03-14 03:36:54 | 浏览量:0

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定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拥有债权、股权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免税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债务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所赚取的利息;

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所获得的利息。

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所得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注:利息分红所得为每次以个人收入为基础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

特殊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税:

新三板股票股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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