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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过期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3-14 01:40:51 | 浏览量:1

《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满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需要继续使用其商标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商标注册证过期后,还在延展期内的处理方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如果在商标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办理了商标续展手续,只需缴纳商标续展滞纳金,该商标仍将得到保全。一次续展可以延长商标权有效期十年。时间不是从续展完成开始计算,而是从上一个商标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还需要注意的是,续展后,商标局不再发放另一份商标注册证,只发放续展证,仍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二、商标注册证过期后,超过延展期的处理方法

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未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有两种方法可以挽救:

1.如果你马上重新申请一个已经过期的商标,在你提交注册申请的时候发现别人也在抢注你的商标,你可以在初步审查公告阶段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2.如果不幸的是,该无效商标已经被他人成功注册,还可以就该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同时申请该商标的再注册。

3.和商标注册人协商商标是否可以许可,或者直接回购商标。  扩展知识:  商标注册证到期后续展需提交的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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